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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变大样】林口县兴隆村加大建设投入变“美丽乡村”
2019-11-29 11:00:51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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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9日讯(记者 王亮)林口县龙爪镇兴隆村是典型的农业村落,曾经村屯环境脏乱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在县乡两级的大力支持下,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集中发力,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奋战三年,彻底改变了兴隆村落后面貌,兴隆村打造成了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

兴隆村巷路改造前后对比

兴隆村房屋改造前后对比。

  近日,由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采访团来到牡丹江市林口县龙爪镇兴隆村。据了解,截止2019年,村内硬化路面5.3公里,石砌边沟15.6公里,安装太阳路灯66盏,1万延长米锌钢围栏,建设绿化带2万延长米,绿化率达到40%,新建休闲广场1座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6个自然屯全部完成自来水管网改造,室内改厕110户,农村生活垃圾实现集中转运处理。

  农村人居环境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善,不得不提村书记温秀芬。她带领村民,以“党建筑基、美丽兴隆”党建品牌为载体,实施了新民居、新家园和新风尚“三新”工程建设。据了解,该村先后获得“黑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省级卫生标兵村、省级法治示范村、省级文化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原来是脏乱臭的垃圾坑现在是广场。资料图

  “下过雨后,村里坑坑洼洼的土路总是泥泞不堪,有的坑里积水下不去,都变绿了……”温秀芬表示,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喊十句口号,不如做一件实事。她带领村干部硬化村内道路3800米、排水沟12000米等项目总投入资金1160万元。同时在人居环境建设中,兴隆提出“让垃圾不落地、让兴隆更美丽”的口号,从治理“五乱”治标入手,更加注重机制建设。

  村容村貌建设投入从哪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兴隆村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以创建省卫生文明村为契机,加快村经济建设步伐,获得2040万元的投资资金,其中县级财政“一事一议”项目总投资365万元,村民总投资1080万元,兴隆村总投资355万元。

  据悉,今年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小组印发了《黑龙江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方案提出,到2020年,黑龙江省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等治理体系和村容村貌管护机制。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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