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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银保监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保障民生金融服务
2020-03-01 11:56:4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姜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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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日讯(记者 姜姗姗)近日,黑龙江银保监局结合黑龙江实际,印发《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民生保障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内银行保险机构认真执行监管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金融支持,有序推动企业恢复正常生产,保障民生金融服务。

  《通知》包含12条具体措施,从加强党建引领、保障重点疫情防控企业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完善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做好备春耕资金保障、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作用等12个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质效。

  《通知》要求,全省各银行保险机构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好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作为,高质量做好企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金融服务工作。急用先行,重点保障疫情防控企业金融需求,要求各银行机构主动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分类支持,稳妥有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针对性金融支持,确保企业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救急送暖,完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各银行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超前谋划,全面做好备春耕生产资金保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安排信贷资金,积极支持省供销社等农业物资储备企业,充分满足全省春耕生产资金需求。用足政策,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严禁各类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行为。应赔尽赔,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作用,鼓励各保险公司积极有效增加供给,支持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意外险、健康险等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等。精准施策,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合理采取展期、延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付息方式等手段,切实减轻受困企业还本付息压力。

  此外,《通知》在优化流程全面改善金融服务质效、科技赋能大力推广线上业务办理、主动服务创新“百行进万企”活动方式和健全机制强化完善疫情防控制度保障等方面也推出了相应政策。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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