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搜 索
疫情不挡执行路 法院优先执结三涉民生案
2020-03-13 19:01:56 来源:东北网  作者:付建国 佘雨桐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3月13日讯(付建国 记者 佘雨桐)12日,大庆市高新区法院执结三件涉民生案件。

法官与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明释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林某、赵某、孙某系大庆市一装修公司的工人,因装修公司拖欠劳务费,三人无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庭调解,由装修公司一次性给付三申请人劳务费共计58280元。但装修公司并未按照仲裁调解书履行义务,三人遂于2020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春节前,收到案件后,法官仔细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并很快从中发现三名申请人均为50岁以上、无正式工作、生活特别困难,法官多次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但未查到其名下有供执行财产,且公司已停业多日。

  随后,法官通过工商登记,找到了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商某,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严重法律后果,面对法院强制威慑力,商某与三申请人进行沟通,并于当日给付三申请人20000元,余款承诺正月十五给付。

  春节后,被执行人以疫情受损、无力给付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劳务费,并自称公司为“承担疫情防控任务企业”。经查,被执行人并非属于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且已停业数月。而三申请人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急需该笔劳务费维持生计。

  鉴于上述情况,法官再次打电话,明确告疫情期间不执行,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看到法院强硬执行攻势,无理的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商某最终于3月12日将余款38280元通过执行案款缴纳二维码方式履行完毕。至此,三件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