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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中院全国首创诉讼防疫地方标准
2020-03-18 13:55:3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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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18日讯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省法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要求以及大庆市返岗复工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国法院率先研究制定了诉讼防疫地方标准《大庆法院系统返岗复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操作指南》,3月11日起正式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庆市法院系统根据上级法院和地方政府要求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已确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延期或线上审理。截至2月末,新收案件减少5000余件,结案案件减少3000余件,延期审理案件1300余件,直接影响了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进程。日前,法院系统逐步恢复线下诉讼服务及案件审理工作,亟待起诉的一审案件、上诉流转的二审案件、延期开庭的诉讼案件短期内大幅增长,法院接待不同职业、不同地区当事人压力增大,疫情防控任务更为复杂艰巨。

  作为全国首创的诉讼防疫地方标准,《操作指南》对返岗复工后有序恢复线下诉讼服务、案件审理的疫情防控作出标准化规范,从组织管理、出入管理到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疫情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附有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防控消毒、外来人员登记、追踪、离院等8个配套制度,符合规范、便于操作、一体实施,适用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大庆市两级法院及来院参加诉讼活动的诉讼参与人,已被整体性纳入大庆市地方标准并对外发布。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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