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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对一无症状感染者曾居住小区周边楼宇实施隔离封闭管理
2020-04-20 09:57:3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邵晶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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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黑龙江日报4月20日讯 4月18日,绥芬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由于聚兴楼一居民在外地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确保居民健康安全,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对聚兴楼周边楼宇暂时采取封闭管理,封闭期间禁止一切人员、车辆出入,工作人员要做好对封闭区域内居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7日,绥化市报告了一例来自绥芬河的阳性检测者。

  18日,绥芬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对聚兴楼周边楼宇实施隔离封闭管理的通告,按照确诊病例于4月13日离开绥芬河时间计算,对聚兴楼周边楼宇实施隔离封闭管理14天,如该区域在隔离封闭管理期间无新增病例,隔离封闭将于4月28日结束。

  通告对封闭后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做出详细说明,对隔离封闭小区所有住户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制度,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小区。社区工作人员将小区所有人员健康码调整成为红码,并宣讲居家隔离有关要求及疫情防控知识。社区工作人员为隔离封闭管理小区所有住户张贴温馨提示,掌握管控对象是否做到居家隔离不出门。社区工作人员坚持每日两次通过电话、微信等询问记录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和身体状况。社区工作人员坚持每三日上门一次,帮助解决居家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物资配送需求,做好居家人员的垃圾清运工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需保持每天两次定时开窗换气,居家环境清洁卫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使用过的口罩、手套、纸巾等或其他废物都应投入专用垃圾袋里,标记污染物统一回收。生活垃圾严格按照感染性废物进行灭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或家人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佩戴密封良好的医用外科口罩,保持手部卫生,避免接触身体分泌物,不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或家人出现呼吸困难、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症状须及时报告社区工作人员,停止居家隔离,立即就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待办事项,可随时联系网格员或社区工作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生活物资可通过“幸福边城APP”进行网上选购,或电话联系定点购买,实行统一“无接触”配送。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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