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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多家医院不再强制住院患者及陪护“四件套”检查
2020-07-15 09:24:48 来源: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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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7月15日讯 14日,记者在哈尔滨市第二、第四医院了解到,为节约医疗资源,提高就医效率,减轻广大市民就医负担,根据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医疗救治和专家组下发的《关于调整医疗机构诊疗服务相关防控规定的通知》要求,哈尔滨市第二、第四医院调整对就诊患者的管理,不再强制要求就诊患者“四件套”检查。

  记者在哈市第二、第四医院了解到,要求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正常或提供本人7日内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结果正常的核酸检测报告,即可住院治疗和陪护患者,不再强制要求进行肺CT、血常规、血清抗体(I gM、I gG)、核酸“四件套”检查。鼓励“无陪护住院治疗”,坚持“一患一固定陪护管理”,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增加陪护的,需先行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正常,并同意遵守医院防疫期间住院治疗有关管理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更换和增加陪护。医院实行24小时门禁制度,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患者及陪护在病区内公共区域活动,应遵守错时要求,不允许在病区内聚集,不要在走廊散步、乱串病房。

  对于有疫区归来史、新冠患者接触史、聚集史以及一周内有发热和(或)上呼吸道等症状入院患者,需到发热门诊筛查血常规、肺CT、核酸、血清抗体四项检查。门诊、急诊均采用“测温、扫码、戴口罩”防疫“三宝”进行预检分诊。就诊时请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并提前扫码,出示“龙江健康码”、身份信息及预约挂号信息,并认真填写《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普通门诊全部实行预约就诊,请患者(行动不便者仅限1名陪诊)预约挂号后,持与疾病相关的检验检查资料前来就诊(80岁以上老人、孕妇优先);已经预约的患者应按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医院,在室外候诊区有序候诊。就诊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与人保持1.5米距离。电子叫号候诊区等待的患者,间隔就坐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新入院患者应在缓冲病房完善相关检查,待观察期满后转入普通病房治疗。

  患者或陪同人员有以下情况需主动向接诊医生报告:发热(体温≥37.3℃)和/或有咳嗽、胸闷、乏力、畏寒、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14天内有在疫情中高风险区旅行史或居住史;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及其他可疑情况者;身边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有接触过禽类(活鸡鸭、鸽子等)野生动物等。并要求具有上述情况之一者,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