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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时,8起交通违法行为被取缔 交警提醒:守法出行
2020-08-20 08:53:58 来源:东北网-大庆日报  作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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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0日讯 交通是城市文明“窗口”之一,行人则是文明交通的基石。

  文明交通既是“红灯停、绿灯行”这样简简单单的遵章守法参与交通的行为,也是出入通道时相互礼让的友善之举。它需要从一点一滴做起,需要行人内心深处的文明认知,需要文明守法出行的习惯养成。

  8月17日,记者来到大庆市重要交通路口之一的公安岗,对行人、自行车过街时的文明程度,进行了蹲点调查。

  过街行人在行车道上闯红灯,受到交警批评教育

  14时30分,纬二路与经三街交叉口的公安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萨尔图大队民警正在这里执勤。当时路口上的机动车辆较多,待到机动车道转换为红色信号灯时,会有三三两两的行人、骑行的自行车辆在斑马线上通过,按灯通行、各行其道,现场交通井然有序。

  14时38分,一名中年男子沿纬二路由东向西穿越经三街路口,不仅没有注意前方的红色信号灯,而且从行车道的车流中横过经三街,十分危险。现场交警立即上前指挥车辆避让,将男子带到了安全岛。

  “对不起,我没看到红灯。因为有点事,着急了!”男子向交警解释说。

  “你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过街行人必须等待前方行人信号灯转换为绿灯后,再横过公路。而且你刚才在行车道上横过公路,就更加危险,你的右侧不到十米位置,就是斑马线,为了省几步路,你不走斑马线,在车流中穿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萨尔图大队大队长姜洪伟对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面对交警的教育,男子一再保证:“对不起,我真的知道错了!以后一定不再拿生命开玩笑,真不敢了!”

民警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  

  守法出行成“主流”,8名违法行为人承诺“不再犯”

  14时50分,一名骑单车的年轻男子沿斑马线从经三街由北向南通过纬二路路口时,没有等待红色信号灯,被交警“叫停”。这名男子一再解释:“对不起,我着急了,真没看到警察!”

  姜洪伟说:“你这不是对不起警察!路口不等红灯,不仅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是对自己和他人的不负责任。你再想想家中的父母、亲人,如果你因为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意外,他们会多伤心!”

  15时20分,一名女子在斑马线上闯了红灯,自称着急有事。交警同样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通过两个小时的观察,记者发现绝大多数交通参与者都能够遵守交通法规,守法出行。在此期间,交警先后取缔了8名行人、骑自行车市民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守法出行,既保证自己的出行安全,又树立城市文明交通良好形象

  据了解,为深入落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规范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不断增强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守法意识,交警支队结合大庆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持续开展了行人、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姜洪伟说:“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大多数行人到路口时,能够自觉按灯、按线过街。之所以会出现个别违法行为人,主要是由于他们没有形成遵守交通安全的理念,没有养成守法出行的好习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取缔,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应用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合法、有效手段,提升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信号灯通行,既保证自己的出行安全,又树立大庆交通安全文明形象。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