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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气象局:非法发布公众气象信息情节严重最高罚两万
2020-09-04 09:55:43 来源:生活报  作者: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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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9月4日讯 3日,有读者向生活报反映,一些直播平台或自媒体未经授权转载气象信息进行“合成加工”对外发布。对此,省气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非法发布公众气象信息,情节严重要罚款。

  3日19时,记者在某直播平台上看到,某旅行社账号一男一女正在直播台风的“最新消息”。“伊春马上就晴了,中心点现在在北移。”“哈尔滨还有三个小时就到了。”“哈尔滨大概10点钟会来。(台风)不去绥化了。”而记者当晚从哈市气象台了解到的信息是,哈尔滨3日20时前后雨势会有所减弱,与该主播的说法并不一致。记者了解到,这个账号所传播的气象消息,并没有得到我省气象部门的授权。

  省气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无论公众使用,还是单位企业传播气象信息,都要依法依规。《黑龙江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网站等媒体或者信息服务平台不得传播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外的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布的公众气象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传播公众气象信息时,不得更改信息内容和结论,不得传播虚假信息和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信息”。“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传播公众气象信息时,更改信息内容和结论,或者传播虚假信息和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