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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身份一时爽 一朝识破泪汪汪
2020-09-09 10:02:51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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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是一名货车司机,因其驾驶证被降级无法继续驾驶货车,心急如焚。

  就在这时,李某无意间发现了一条办理假证的广告,便动起了歪心思。他与办理假证的人取得联系后,向其提供了本人照片及邮寄地址并支付1050元。很快,李某就收到了照片为李某本人,姓名却为张某的虚假A2驾驶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各一份。

  您还别说,这做假证的人真是“专业”,从肉眼上,根本辨不出真假。有了这三个“逼真”的假证件李某在运货期间再也不怕被查了,违起章来也是有恃无恐,仅2019年3月至4月李某就先后三次因超载,不服从指挥被交警部门罚款、扣分。因为扣的不是自己的分李某根本就没当回事还在心中窃喜,打算一直这样冒充下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冒名的张某发现自己的驾驶证被扣分,便到相关部门查证,通过查看扣分视频,张某表示其未在事发路段驾驶过机动车,遂报警。

  该案经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购买伪造的身份证等证件并多次使用,已构成犯罪,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完)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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