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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黑龙江自贸区优惠政策出炉
2020-09-19 08:01:2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薛婧 李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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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9月19日讯 在18日召开的金融支持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发展融资政策宣讲暨政银企对接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共同发布金融支持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优惠政策。政策分为四部分,共110项。

  优惠政策第一部分主要是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推出的4项金融支持政策。一是开展更高水平的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业务。由省银行业自律机制评定出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可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结算,以及资本项下人民币收入在境内支付使用,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二是探索推进自贸区内跨境人民币资产转让。三是推进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法人商业保理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对于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经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自贸区内法人商业保理公司可根据自身需求,向所在地人民银行申请以专线直接接入或以互联网平台方式接入征信系统。四是在自贸区内优先布放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以方便自贸区内居民个人征信查询需求,确保自贸区内自助查询机新增数量多于区外。

  优惠政策第二部分主要是外汇局黑龙江省分局推出的10项外汇支持政策。一是支持境外机构在自贸区银行办理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对于境外机构按照规定能够开展即期结售汇业务的,允许自贸区内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二是允许自贸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自贸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三是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银行可在确保业务真实合规的基础上,按照展业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方便企业办理各项国际业务。四是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符合条件的银行可凭电子单证为区内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无需提供实物单证,节约企业业务成本。五是便利保险外汇业务市场准入。自贸区内保险公司申请外汇保险业务,取消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证明复印件的要求。六是简化名录企业登记手续。七是允许区内企业在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八是提升自贸区企业跨境融资模式选择的便利度。允许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九是放宽区内企业跨境融资币种要求。十是支持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其中关于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要求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

  优惠政策第三部分是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等16家商业银行推出的85项优惠政策,主要涵盖进出口贸易融资、汇兑点差、融资利率、跨境结算手续费、离岸金融服务、衍生品汇率等内容。

  优惠政策第四部分是中信保黑龙江分公司推出的支持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贸易、跨境投资、成套设备出口和海外工程承包等11项扶持政策。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