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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发布 10月9日开始网报
2020-09-30 19:44:05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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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30日讯(记者 王春颖)记者30日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明确,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

  此外,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已经参加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等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

  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入口”,访问报名系统。考生网上报名注册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设置登录密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后完成报名注册。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退伍证明、《黑龙江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报考高职扩招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时间为现场确认后,至2020年11月3日前。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规定执行。考生应携带现场确认时领取的《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到当地招考机构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2020年11月4日17:00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机构,存入考生报考档案袋。已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可免于体检。

  考生需注意,2020年11月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将公布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扩招计划和各院校招生章程。志愿填报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至20:00。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2020年11月21日,各院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院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或面谈,依据测试成绩或面谈情况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第一阶段录取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前,各院校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第二阶段录取时间为2020年12月6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院校(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院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院校办理录取手续。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