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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就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出台实施意见
2020-10-16 14:37:06 来源:东北网-双鸭山日报  作者:宋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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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6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将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的防震减灾职责落到实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双鸭山市实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就切实开展双鸭山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要依法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后双鸭山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依法加大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制和机制的力度。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防震减灾工作主体责任,将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大应急”管理体制下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机制,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确保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责任清晰、履职到位,充分体现“全灾种、大应急”优势。要深入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同时聚焦地震灾害防治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依托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等重大工程项目立项。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双鸭山市潜在震源区主要断裂探测及灾害风险排查与评估,建立双鸭山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

  要密切注视震情趋势监测跟踪。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市应急局要配合省地震局认真研判双鸭山市震情发展趋势,并根据双鸭山市实际制定震情跟踪方案,做好督促落实工作。要提升突发地震应对准备能力。立足于防风险、重应对、减灾害,在做好常态化减灾的基础上,把非常态救灾的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足。及时修订下发双鸭山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制(修)订本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并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全面做好组织指挥、救援力量、物资保障、技术支撑等方面的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及应急保障供应制度,健全应急物资投放体系,完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

  要切实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各级政府要梳理完善防震减灾行政权力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服务事项、实施主体、服务形式以及行政处罚等内容。要组织应急、宣传、科技等部门深入合作,拓展防震减灾科普渠道,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要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黑龙江分项一般台站选址和双鸭山市基本台站改造工作、“一带一路”地震科学台阵项目黑龙江区域任务等重大项目实施,使其尽快建设完成,尽早发挥效能。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加大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激发创新活力,充分发挥科技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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