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困扰大家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路越来越堵,停车越来越难,“路怒症”也越来越严重了。“路怒”的新闻层出不穷,前几天还出现了这样一则新闻:两名司机因超车发生口角,一人直接逼停对方车辆,两人从吵架不断升级,最终,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可仍不能遏制住大家的“路怒症”。齐齐哈尔的两名司机就因为抢车位大打出手。
案情简介
某日,家住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的张某打算去某饭店吃饭,当他驾车到达饭店时,正好发现门前有一个停车位,这可把张某高兴坏了,他刚准备倒车,发现有人站在车位里,他鸣笛示意,可是对方却向他摆摆手。向张某摆手的人就是徐某。徐某告诉张某,“这车位有人了”。“我家的车马上就到”。这波占车位的操作熟不熟悉?原来,徐某和母亲也打算来饭店吃饭,自己家的车随后就到,因为车位难寻,当他发现饭店门口就有停车位,就赶紧“站”在车位里,打算占住这个车位。张某见状非常生气,非要把车停进去,双方发生口角,吵着吵着张某就下车对徐某拳脚相加,双方就这样互相殴打起来。
一个停车位上演了一场“功夫大片”。徐某与张某这场“决斗”,造成徐某右手掌骨骨折。事后,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鉴定徐某为轻伤二级,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为轻微伤。
审判结果
近日,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审理该起由车位引发纠纷的案件。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案发时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车多车位少”、“停车难”,的确是一个突出问题。但是因为争抢车位这样的一点小问题,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大打出手,虽解一时之快,却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拳头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切勿因逞强好胜而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