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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有矛盾 法官来调和
2020-10-29 08:37:0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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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什么事情让本来和睦的邻居对簿公堂呢?

  一墙之隔的矛盾

  张某和胡某是邻居,2018年,张某在自家院里盖猪舍养猪。这本来是发家致富的好事,可随着养殖规模越来越大,猪粪堆积量逐渐增多,不断散发恶臭、滋生蚊蝇,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胡某家的正常生活。两家因此事多次发生争吵,胡某将张某告上法庭。

  承办该案的法官调查得知,猪舍紧邻胡某家并位于其宅院的上风向,已经明显影响胡某等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居住,故判决被告张某关停猪舍,清除猪粪等排泄物,并将猪舍搬离居民区。为了让张某可以继续养猪,承办法官与农场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张某规划新建猪舍。可是新猪舍建成后,张某却一再拖延搬迁,胡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绥北法院干警在农场有关部门配合下,于2020年9月29日,将张某的100余头生猪搬至新猪舍,并在十一假期督促张某掩埋蓄粪池,让居民尽快过上舒适的生活。

  两家共用的巷道

  2019年,张某在本村新购入住房,与代某成了邻居,张某一家人和车辆都从两家中间的巷道通过。今年8月,代某突然发现自己家新建的房屋墙根地基处出现裂痕,怀疑是张某平时驾驶农用车贴自家墙根碾压导致的,两家人因此发生了口角。代某一气之下把两家中间的巷道夹上了栏杆,导致张某无法通过巷道从大门回家。村委会、乡司法所都进行过调解,但是代某只同意将巷道退出约半米宽,人员可通过,车辆却无法通行。两家互不相让,张某最终诉至法院。

  孙吴县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获悉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强烈、都不愿让步,若轻易作出判决会留下后患,双方的矛盾也不能从根本上化解。

  针对这种情况,法官实地勘察现场,并走访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规定,找准切入点充分说理教育,使其明白邻里之间长时间和睦相处的重要性,要为将来的长远利益做打算。最终,代某同意放开巷道通行,张某也表示,今后,人员和车辆进出一定多加注意。两家握手言和。(完)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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