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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被当成骗子 背后原因引人深思
2020-11-10 08:35:3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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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有过一次被骗经历后,人的警惕性会有所提高。近日,我们的执行法官在给有过受骗经历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的时候,就被质疑了。

  2019年11月,刘某某出差到北京,晚上回到酒店无聊的时候就用手机搜索附近的人,打算网络交友。正巧这个信息被同样住在附近的赵某某接收到了,赵某某就给刘某某回复了信息,并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刘某某,通话之后又要求刘某某加其微信“飞狐”为好友。两人聊着聊着,赵某某自称是老板,可以为其介绍美女做朋友,但是必须先支付些费用。刘某某鬼迷心窍的就交了钱,就这样,赵某某轻松骗去了1500元。转账后刘某某立即感觉到不对劲,再发信息时,发现已被对方拉黑,于是立即报警。

  经警方查证,赵某某为鸡西人,他以同样方法和手段骗取3名被害人近万元。近日,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赵某某向被害人退赔损失。

  依据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执行局开始执行,通过对被执行人赵某某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卡等强制执行措施,赵某某将其应缴纳的罚金及责令退赔的案款存入法院账户。

  可是当联系刘某某退还被骗的1500元时却犯了难……

  由于刘某某经常居住地在重庆市,无法到鸡冠区法院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及银行卡信息,于是执行干警打算微信联系刘某某索要相关信息。

  可能是有过被骗的经历,执行干警与刘某某的沟通并不顺利,一直遭到对方的拒绝。刘某某怀疑办案人身份,害怕再次被骗,不配合提供银行账户,执行法官被当成了“骗子”。

  为了打消刘某某的疑虑,执行干警以电子送达的形式向其送达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工作证件等相关信息,终于获得了申请人的信任。最后,执行干警通过法院账户将案款退赔申请人,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执行款发放的过程虽然曲折,但是被执行人的警惕性还是值得肯定的。(完)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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