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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房款住五年 房子不是自己的!法官:购房要核实房主身份
2020-11-13 10:25: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贾琳琳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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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3日讯(贾琳琳 记者 佘雨桐)老人段某一家住了五年的房子,产权竟然是别人的!无奈之下,他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近日,牡丹江中院民三庭受理了一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段某以23万元的价格从亲属田某手中购买了一处房产,并居住至今。今年,老人要办理房照时,却发现该房产由开发商登记到了另外一人名下。

  在法庭上,开发商称早在2012年,便将此房屋顶账给田某了,田某却将该房产卖给了张某,并通知开发商将此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贾海波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向段某阐明了法律关系。段某与田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该房屋已经登记在张某名下,田某的出售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在未经过真正权利人张某追认的情况下,段某只能向田某主张违约责任,而不能向开发商主张履行合同。

  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解释,段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维权之路出现偏颇,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并表示要按法律规定走维权之路。

  法官释法: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仔细核实房主身份及产权是否合法,并书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出现房屋产权人和出售方不是同一人情况,购房者一定要与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房屋后,购房者还要及时督促对方协助自己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