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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出台文明祭祀条例19条
2020-11-30 16:06:55 来源:东北网  作者:丁兆勇 霍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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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30日讯(丁兆勇 记者 霍枭涵)经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日前,佳木斯市出台了《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向社会公布。《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以地方性法规形式规范群众文明祭祀行为,在黑龙江省是首创。

  《条例》强调,制定本条例的初衷是为了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鼓励和倡导文明、绿色祭祀,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坚持教育引导、疏堵结合、源头治理的原则,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使用祭祀用品等活动进行规范。

  《条例》倡导采用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无污染、生态环保的鲜花、植树、网络、祭文、集体祭祀、代祭代扫等方式进行祭祀。建议殡葬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祈福墙、追思纪念房间等文明祭祀场所。鼓励居(村)民委员会在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集体祭祀活动,为文明祭祀提供便利。

  除正面引导外,《条例》还对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和群众随处焚烧两方面问题进行了规范。据立法课题组工作人员介绍,《条例》规定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强化了源头治理。但也考虑到没有先例且缺乏上位法支撑,没有一步到位实施全域禁烧,而是划定禁止区域,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对禁止区域作出调整,明确要求在禁止区域内不得焚烧、抛撒各类祭祀用品。

  为强化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林业和草原等部门的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对违反条例行为提出处理办法。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