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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咋办理?进城务工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2020-12-07 08:21: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杨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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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2月7日讯 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咋办理?进城务工如何缴纳养老保险?对于读者经常咨询的问题,我省人社部门近日进行了统一解答。

  问:进城务工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缴费;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明确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以在户籍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省份进一步出台了省外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省就业地参保的政策,外出灵活就业的农民工也可根据当地规定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居民养老保险。

  问:70岁以上农民每月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和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93元/月,各地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水平高低不同。目前70岁以上的农民,即便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也可以领取不低于100元的养老金。未来随着个人缴费的逐步积累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不断提高,再加上加发的年限基础养老金以及对65岁以上老人的倾斜政策,70岁以上的农民有望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问: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

  答: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等线上渠道,或经线下渠道向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办理进度可通过以上渠道查询。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