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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典 | 房子不是我的名,我能放心的住吗?
2020-12-25 15:44:19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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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之后,暂无住所的男方想在之前的房子里住上一阵,虽然得到了女方许可,但还担心女方某天会突然反悔,把自己扫地出门。如此一来,这住的也不踏实……

  上面这种顾虑,在民法典出台后会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因为民法典中,首次设定了居住权的概念。男方如果想住的安心一些,就可以按照民法典的相应规定去申请登记居住权。今天就给大家带来了关于居住权的规定,一起去看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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