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份开始,我市享受特殊门诊慢性病补贴的病种已增至15种。同时,市区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的重症肌无力、血友病、系统性硬化症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癫痫暂不再开展鉴定工作,原已纳入慢性病补贴的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据介绍,今年起,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贴病种均增加8种,按年度实行定额结算管理,职工门诊慢性病费用医保基金负担60%,个人负担40%,居民慢性病费用医保基金负担50%,个人负担50%。年度定额不滚动、不累计、不结转。
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III期以上)2000元/年、脑血管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1200元/年、慢性肾功能不全(III期以上)1200元/年、再生障碍性贫血1200元/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1200元/年、活动性结核病1000元/年、房颤1000元/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000元/年,职工申请门诊慢性病,最高享受两种门诊慢性病待遇。
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III期以上)1200元/年、风湿性心脏病1000元/年、慢性肾功能不全(III期以上)1000元/年、再生障碍性贫血1000元/年、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1000元/年、活动性结核病1000元/年、房颤1000元/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000元/年。
此外,为切实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难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2020年,我市实施了放宽慢性病购药量至三个月“长处方”、在线续方等便民政策。今年,市医保局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拓宽政策覆盖面与适用范围,为群众看病就医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