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3日讯 《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于3月1日正式施行,牡丹江作为一个具有光荣革命历史的城市,牡丹江市英烈设施将如何得到保护和利用,才能走出一条符合牡丹江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红色文化传承弘扬之路。日前,市博物馆和烈士纪念馆烈建科科长辛运佳针对这一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牡丹江是英雄的城市,在革命历程中,牡丹江市保存和遗留下了极其丰富的红色遗产。”辛运佳告诉记者,据统计,牡丹江市包括烈士纪念设施有10处,共213个。这其中有著名的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八女投江烈士群雕,还有省级保护单位——牡丹江市烈士陵园、北山公园内抗日战争暨爱国自卫战争殉难烈士纪念碑等。
辛运佳说,作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的博物馆和烈士纪念馆,为把全市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好利用好,多年来做了很多工作。近五年来,陆续投入800余万元资金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馆、蔡云祥烈士纪念碑、抗日战争及爱国自卫战争殉难烈士纪念碑等进行了维修改造。采取专人守护、日常巡视、社会共建、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加大了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力度。此外,大力开展烈士事迹宣传工作,每年烈士纪念日在北山抗日战争及爱国自卫战争殉难烈士纪念碑前举办全市公祭活动。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祭扫、烈士事迹宣讲“六进”活动。完成了八女投江事迹展、烈士事迹展等基本陈列和东北抗日烈士图谱展、杨松、周保中英雄事迹展等临时展览,纪念馆每年接待观众5万余人次;编撰出版了《丹江英魂》《八女投江故事》《中共牡丹江党史人物》等宣传烈士事迹的书籍,发表烈士纪念文章近百余篇,拍摄了《英雄城市》牡丹江专题片等,让烈士事迹家喻户晓,烈士精神深入人心。通过保护利用,充分发挥了烈士纪念设施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作用。
下一步,市博物馆和烈士纪念馆将加强《英雄烈士保护法》、《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烈士事迹等工作,宣传群众,引导群众参与到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中来,共同保护利用好烈士纪念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