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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入院治疗却身亡 究竟谁之责?
2021-03-12 18:16:5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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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交通事故,一位因为骨折、关节脱位而入院的伤者,却在住院治疗骨伤后突然死亡。什么原因?让原本好好的伤者撒手人寰。究竟谁,该为死亡负责?

  交通事故负伤入院

  2019年8月,王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搭载庄某等人,在行驶途中与沈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庄某两处骨折、一处关节脱位。经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事故中,王某负主要责任,沈某负次要责任,庄某无责任。庄某受伤后住医院进行治疗。

  入院治疗却身亡

  庄某在住院治疗骨伤的第43天,突然意识丧失、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因为双肺肺动脉主干及分支血栓栓塞。

  2020年4月,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庄某的死亡是由于此次交通事故损伤后果及医院诊疗过错行为共同导致的,均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其交通肇事及医方医疗过错行为在患者死亡原因构成中各占50%。

  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此前,沈某驾驶的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通强制保险。因庄某未婚且无子女,2020年末,庄某母亲将王某、沈某、沈某驾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及医院一并诉至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沈某及保险公司共赔偿40余万元,医院赔偿4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其进行了赔偿,原告自愿放弃了对沈某的诉讼请求,撤回了对保险公司及沈某的起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在详细查阅卷宗材料、了解案情后,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辩法理、讲情理、析事理,积极释法解疑。

  在法官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医院赔偿25万元,王某赔偿19万元,案件得以解决。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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