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我绝不搬走!”
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干警
查封被执行人位于绥化市的房产时
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亲属
拒不配合
究竟怎么一回事儿?
小编带你一探究竟
近日,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四名执行干警,数次辗转至绥化市所辖各县区,对涉黑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实际所有的38套房产进行集中腾退和查封。

对分散在绥化地区的房产逐一摸排、分类,查清哪些房产有租赁,哪些符合腾退交房要求,对于已租赁出去的房产,根据签订租赁合同的时间,确认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迅速完成了相关准备工作。




有的被执行人亲属
见到执行干警后
情绪十分激动
明确表示拒不配合执行
“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我绝不搬走!”
房屋占用人王某
在收到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时
这样对执行干警说
“作为违法占有房屋的使用人,如果拒不腾退,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执行干警向占用人王某释法明理。
考虑到王某的情绪,干警首先对其进行安抚引导、耐心释法,并告知其如对执行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经过执行法官3小时的劝说,王某最终同意腾退房屋。就这样,执行干警不顾疲惫,经过4天的努力,最终顺利完成了38套房产的腾退工作。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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