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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小微企业 创新券上线 最高可获10万元补贴
2021-08-25 09:06:55 来源:大庆网  作者: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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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5日讯 日前,记者从大庆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获悉,为扩大科技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黑科规〔2019〕7号,以下简称《办法》),我省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兑付工作正式开启,大庆市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提交资格申请和兑付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有机会获得最高10万元创新券补贴。

  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兑付工作启动

  科技创新券是政府向中小微企业免费发放,鼓励其购买科技资源和创新服务的一项普惠性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据悉,2020年度大庆市共有29家企业兑付了科技创新券,总金额达282.96万元,有效助力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企业类科技服务机构强稳岗、扩就业,扶持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有力地支持了大庆市科技创新的发展。

  近日,2021年度创新券兑付工作启动。据介绍,今年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的兑付区间为企业与服务机构在2020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完成购买的服务(以发票时间为准),兑付按照“先提交、先兑付、兑完为止”的原则,企业在本通知规定兑付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兑付申请,在创新券兑付申请累计总金额超过补贴预算总金额后,兑付申请无效。

  在排序规则方面,通过审核的兑付申请按企业向省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最终提交完整兑现材料的时间排队兑现。在同一日提交兑现材料的企业,将对入驻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企业,以及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创办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优先排队。

  申请兑付创新券需满足哪些条件

  记者了解到,创新券支持的对象是中小微企业,不支持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另外,主营业务为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的企业也不能申请兑付创新券。

  申请创新券兑付企业原则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资产状况和知识产权清晰,会计核算健全,有纳税申报;上一年度R&D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1%(不含当年成立的企业),且R&D经费支出不超过50万元。R&D经费支出数据以本单位向税务部门报送并核定的数据(税务部门6月3日提供数据)为准;有一定数量的R&D人员,其中,中型企业当年R&D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3%,小型企业当年R&D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5%,微型企业当年R&D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10%;与提供技术服务单位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创新券支持范围包括哪些领域

  据悉,创新券重点支持企业购买创新所需的科技条件资源,以及科技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与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购买科技资源等服务。

  其中,研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工业(产品)设计与服务、工艺设计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新产品与工艺合作研发、新技术委托开发、技术解决方案、中试及工程化开发服务、云计算服务等。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主要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标准系统定制、软件测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等。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