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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遇到问题及时解决 避免损失继续扩大
2021-10-11 16:19:55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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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里间楼上楼下就怕走水串烟,处理不好极易产生矛盾,万一发生纠纷一定及时解决,千万别像下面提到的案例,支付了赔偿款,但是却不及时维修自家设备,导致楼下邻居的损失继续扩大,这回要赔偿的更多了!

  去年4月初,居住在四楼的陈某发现厨房、卫生间和客厅的棚顶漏水,马上找到五楼的赵某要求其修好自己的上下水,经过协商,赵某赔偿给陈某3000元。可是支付了赔偿金后,五楼的赵某却一直没有维修自家的上下水,拖到了5月下旬才进行维修。因为一个多月的浸泡,使四楼陈某家卫生间的电器全部损坏,客厅地板和壁柜也被泡得鼓胀变形,棚顶墙皮大面积脱落。四楼的陈某再次联系五楼赵某商谈修理赔偿事项,可此时赵某却拒绝赔偿。陈某来到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判令赵某赔偿因漏水给家中造成的经济损失。

  庭审中,赵某承认漏水点是在他家,但辩称一开始没有找到具体漏水点,刨开卫生间地面后才发现漏水点为主下水管道,遂认为责任不在自己,如果陈某要求赔偿,可以让四楼以上几家住户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共同赔偿。

  法院通过走访调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查明被告赵某在客厅养花养鱼存在水浸痕迹,并私自改变厨房及卫生间主管道走向,可以推定原告陈某家中漏水与被告存在因果关系。原告申请对家中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陈某家因水浸产生的财产损失为18820元。

  法院判决,被告赵某修复漏水以避免继续给原告造成损失,并向原告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15820元(在司法鉴定损失金额中扣除被告前期给付的3000元),缴纳司法鉴定费6000元。

  相邻各方本应互相提供便利,遇到问题一定及时处理。像案例中的业主明明已经发现漏水却拖了一个多月才维修显然不妥,因此给邻居造成了扩大损失,当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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