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林口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6号通告。
根据林口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推动各行业复工复产复业和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长途客运汽车恢复运营,严格执行“三宝”措施,做好车辆通风消毒;恢复“四类药品”销售,购买时需实名在“牡疫控”平台填报购药信息;所有进出城人员均需携带48小时核酸报告。
二、影剧院、棋牌室、麻将厅、游艺(电竞)厅、音乐厅、公共洗浴、保健、网吧、歌厅、酒吧、宠物店、公共游泳馆、健身场馆、美容美体、大型游乐设施、线下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旅行社等行业恢复营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督促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
三、倡导文明祭祀,公墓扫墓采取预约方式,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防人员扎堆聚集。
四、各镇餐饮行业暂不开放堂食,继续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城区早市、大集和各镇农贸大集在做好扫码、戴口罩、限制人数等防控措施基础上复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要派专人进行监管。
六、各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快递物流企业等要严格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查证溯源、申报备案、核酸检测、预防消毒等工作。
凡各类场所未履行主体责任、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一经发现,做停业整改处理。
本通告自2022年2月16日0时起执行。
林口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