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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直击丨《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8%
2022-06-01 16:31: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嘉 霍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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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6月1日讯(记者 刘嘉 霍枭涵)6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正式向社会发布。

发布会现场。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牟善学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完成了《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此公报涵盖了黑龙江省2021年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自然生态、声环境、辐射环境、气候变化、基础设施与能源等8方面内容,重点阐述了全省生态环境各要素的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牟善学做情况介绍。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

  2021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为94.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是2015年实施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全省1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3名,分别是,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和伊春市。

  全省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5天,下降58.3%,PM2.5、PM10、SO2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和2微克/立方米。

  全省酸雨频率为0,与2020年持平,降水pH年均值为7.06,与2020年相比,略有下降。

  水环境质量方面:

  2021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后完成国家年度指标,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0.4%,劣V类断面比例1.5%。

  全省22个地市级及24个县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及水量达标率均为100%。14个湖库的22个国、省控监测点位中,Ⅲ类水质占45.5%,与2020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上升9.1个百分点。

  土地方面:

  2021年,全省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目标任务,国控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超过国家目标10个百分点,地下水国考点位Ⅴ类水比例同比降低10.27%,“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48.47平方公里,较2020年增加1072.8平方公里。

  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应急备选处置能力同比提高49.5%、40.3%。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10103个,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年报246个,豁免经营年报19个。

  自然生态方面:

  生态环境质量为“优”“良”的县(市)分别有25个、50个。

  全省有陆生野生动物500种,野生植物2114种。有自然保护地331个,其中,国家公园1处,自然保护区134处,自然公园196处。

  全省森林覆盖率为44.66%,林木蓄积量为20.99亿立方米。全省草原面积207万公顷,治理“三化”草原2.68万公顷,较上年增加1.09万公顷。

  声环境方面:

  2021年,全省13个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65.9分贝。

  全省各类功能区昼间总达标点次为411个,达标率为93.0%;夜间总达标点次为346个,达标率为78.3%。

  辐射环境方面:

  2021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气候变化方面:

  2021年,全省发电行业91家重点排放单位中,累计有48家参与交易,碳排放配额累计买入量690.85万吨,成交额3.01亿元;累计卖出量898.33万吨,成交额3.83亿元。

  基础设施与能源方面:

  截至2021年底,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18座,污水处理能力507.6万立方米/日。全省累计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87座,处理能力2.74万吨/日。

  总体来看,2021年黑龙江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牟善学表示,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将坚定不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生态振兴计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着力建设绿色龙江,让低碳成为龙江振兴发展最鲜明的特质,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靓丽的底色。

责任编辑:王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