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日讯(记者 杨帆 刘嘉)在6月1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1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今年1至4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呈现出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迟晓德回答记者提问。
空气质量方面,优良天数比例为90.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PM2.5、PM10(SO2、NO2、CO、O3)等6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均下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
水环境质量方面,Ⅰ-Ⅲ类水质(优良水体)断面占比73.8%,同比上升19.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占0.6%,下降1.4个百分点;全省河流水质状况良好;国、省控湖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0.3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30368”工程。“30”就是要坚决完成党中央交给黑龙江污染防治攻坚的30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3”就是要举全省之力打好碧水、蓝天、净土3场保卫战;“6”就是要打赢重污染天气消除、柴油货车治理、臭氧污染治理、松花江生态治理与恢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6个标志性战役;“8”就是要深入开展推进碳达峰、绿色生活创建、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水质提升、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8个专项行动,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
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坚决遏制高污染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从源头上拧紧污染防控的阀门。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重点,科学施策,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向一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作坚决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