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9日讯 6月28日,记者从牡丹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依据《牡丹江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牡丹江市防指领导同意,牡丹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27日20时启动洪水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海林市防指同步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据了解,6月27日,省防办、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黄色预警、山洪灾害风险黄色预警和地质灾害风险黄色预警,预计6月27日20时至6月29日20时牡丹江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和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受降雨影响,牡丹江支流海浪河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洪水量级约5年一遇,可能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据介绍,当前,牡丹江市已进入最为关键的“汛期档”,各县(市)区、各部门正密切监视雨水情、汛情发展变化,不断加强部门间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完善极端天气和重大风险研判机制,加强气象、水文、山洪等预报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充分利用中短期和临近期降雨预报成果,滚动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牡丹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做好防范短时强降雨工作,高度重视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有针对性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要强化防范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预警,提前做好对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和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做好防汛演练工作,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做好汛期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及时、全面掌握防汛有关舆情和敏感信息,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