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落实“9号公告”要求,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持续对药店展监督检查,发现14家药店存在防疫措施落实不严、销售“四类药”未实名登记等行为,违反了公告的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暂停营业直至管控结束。
14家暂停营业药店名单
1.三元至盛药房连锁裕盛店
2.千手行健医药有限公司
3.瑞诚德医药有限公司
4.康济医药有限公司
5.知行堂药房有限公司百湖分店
6.百年康华医药有限公司
7.民盛堂医药有限公司
8.祥德堂医药有限公司
9.百姓康诚连锁同康药店
10.东风药店连锁同瑞药房
11.百姓康诚连锁同步药店
12.让胡路区济仁堂大药房
13.大同区希望药店
14.百姓康诚连锁同运药店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药品经营者,要压实防疫主体责任意识,遵守2022年9号、10号、11号防疫公告要求,全力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售药,保证药品质量、不违规涨价,全力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和用药供应。
广大市民发现购买药品有质量问题或药店不落实防疫要求的,可以拨打12315、12345进行举报。
另悉,为保障居民药品供应,市场监管部门在中高风险区域设置了13家可由志愿者代买的保供药店,封控管控的居民可以联系社区工作人员或者直接联系本区域保供药店进行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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