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嫩江市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2日10时起,调整以下区域风险等级:
1.将黑河市嫩江市邮政社区金地家园2号楼10号车库划定为高风险区。
2.将黑河市嫩江市嫩水社区龙门小区3号楼7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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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嫩江市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2日10时起,调整以下区域风险等级:
1.将黑河市嫩江市邮政社区金地家园2号楼10号车库划定为高风险区。
2.将黑河市嫩江市嫩水社区龙门小区3号楼7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