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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9时开抢!大庆发放1080万元政府消费券
2023-01-13 09:39:35 来源:微大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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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月13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市消费稳定增长,利用春节、元宵节消费黄金期,开展主题促销活动暨政府消费券发放工作,助力消费市场回暖复苏。

  一、发放时间

  1月14日09:00至2月5日23:59

  二、发放额度

  本轮政府消费券共1080万元。

  三、发放档级

  本轮消费券设定5个档级。

  1.单次消费金额超过200元(含),可使用40元政府消费券;

  2.单次消费金额超过500元(含),可使用100元政府消费券;

  3.单次消费金额超过1000元(含),可使用200元政府消费券;

  4.单次消费金额超过2000元(含),可使用400元政府消费券;

  5.单次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含),可使用1000元政府消费券。

  每人每个档级可领取一张消费券。

  三、领取方式、使用规则

  (一)领取方式。

  消费者在手机端先行下载注册银联“云闪付”APP,绑定银行卡,进入云闪付APP首页,点击“本地专区-政府促消费”,选择“大庆政府消费券”点击查看,选择想要抢的消费券,点击抢券,输入验证码,即可领取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单个云闪付用户每个面值可领取一张,领券成功后保存在“我的票券”中,到参与活动企业店内享受自动满减消费,每笔消费限使用一张。消费者付款时须将云闪付升级到最新版本,并允许获取位置信息,云闪付定位不在大庆市的消费者不能使用消费券。

  (二)使用规则。

  ①消费者领取的政府消费券可在全市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使用。

  ②政府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

  ③政府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④如发生退货,消费券作废,视为已使用不予补发。

  四、适用范围、参与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次政府消费券适用于全市范围内限额以上百货(超市)、家电等零售企业(含限上大个体)。

  (二)消费者参与条件。

  所有大庆市居民(包括外地来庆人员)均可参与。

  (三)企业参与条件。

  ①参与单位: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零售法人企业(含限上大个体)。

  ②支持“云闪付”二维码交易,主、被扫均可。

  ③拥有POS机或者码牌的结算账户。

  ④本活动由企业自愿向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报名,符合条件即可参加。

  (四)报送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活动期间)符合参与条件的企业活动期间均可按程序报名参加。

  县区商务部门联系表

  (五)有关要求。

  1.参与商家在活动期间要组织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结合实际推出让利优惠,明示所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等行为,同时做好活动宣传。

  2.参与商家及其员工在活动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况的,依法追究商家和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3.参与消费者每人每个档级可领取一张消费券,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

  大庆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