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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买证,还从中发现了“生财之道”……
2023-02-23 09:10:3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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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男子想从事道路运输行业

  却没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想着自己考证实在太麻烦

  于是打起了办假证的主意

  未曾想

  他甚至还从中发现了生财之道

  ……

  家住大庆市红岗区的男子小超(化名),今年已经三十多岁,没有固定职业,靠四处打工为生。在一次与朋友的聚会中,有人提醒他:“你有B2驾驶证,不如去开大货车,这行收入还不错。”于是,小超仔细询问了驾驶大货车需要的条件。知情的人告诉他,除了机动车驾驶证,还要考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一听需要考证,让文化水平不高的小超便感到格外头疼。原来,当年考机动车驾驶证时,他考了三次才通过理论考试。琢磨来琢磨去,小超想起自己微信上有一个好友“叶老师”提起过,啥证都能办。于是,他通过微信联系了“叶老师”,询问他能不能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不久,“叶老师”就给了晓超“能办”的答复,办理费用为每本600元。小超通过微信向“叶老师”转账,并将自己的证件照一同发了过去。几天后,小超收到了“叶老师”寄来的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不用费心费力的学习、考试,花600元就能拿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小超很是开心。

  在与别人闲谈时,张某等五人提到想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小超想,何不通过自己办假证的渠道,给他们办一下,还能趁机赚点儿外快。于是,小超说自己有门路办证,不用考试,只要800元钱就能拿证,张某等五人信以为真。就这样,小超联系“叶老师”为张某等五人制作了假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扣除交给“叶老师”的3000元,小超从中赚取差价1000元。

  为了验证真假,拿到证件的张某到网上进行了查询,发现根本查不到自己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感觉上当的张某赶紧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大庆市红岗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小超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其能够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且小超认罪认罚,应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张某等五人因买假证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叶老师”另案处理。

  法官提醒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是通过交通部门道路运输有关知识、技能考试合格后核发的证件,是通过职业驾驶等活动获取报酬的一种资质,如未通过有关考试就从事职业驾驶等活动,则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对自己和他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国家有关机关颁发的各种资格证,都有相应的申请条件、考核程序,并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不可能存在花钱就能办理的情况,如要获得相关资格证,一定要按照有关机关的要求申请、办理,千万不要妄图走捷径花钱办证,轻则上当受骗钱财受损,重则构成违法犯罪而面临牢狱之灾。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