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的郭先生是一位残疾人,他想申请轮椅,满足出行需求。他可以申请吗?还有哪些人群可以申请装配康复器具呢?装配的康复器具又包括哪些种类呢?别急,《党风政风热线》的小帮手已经帮大家打探到了。

【提问】郭先生是否可以申请轮椅?
【答】郭先生属于低保家庭,本身是一级残疾,可以申请普通型轮椅。
【提问】哪类人群可以申请装配康复器具呢?
【小帮手】根据《黑龙江省“龙江爱心助残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户籍人口有意愿接受资助的低保家庭或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其中包括“三无”、“低保”、“五保”以及低收入残疾人患者。
【提问】申请装配康复器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小帮手】《黑龙江省****年度“龙江爱心助残工程”项目申请表》、身份证、残疾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低保或特困证明。
【提问】申请的康复器具都包括哪些种类?
【小帮手】上肢假肢(前臂肌电假肢)、大腿假肢(组件式助力型大腿假肢)、小腿假肢(组件式助力型小腿假肢)、髋部假肢、髋膝踝足矫形器、普通型轮椅、耳背式助听器。

【提问】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小帮手】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工作人员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并领取《申请表》。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人或委托人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和残疾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低保或特困身份核实后出具相应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低保或特困证明各1份)和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原因并做好政策解释。
3.初审。县级民政部门应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材料齐全、户籍和身份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在《申请表》上予以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市级民政部门。对于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复审。市级民政部门应在收到县级民政部门报送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于材料齐全、户籍地和身份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在《申请表》上予以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报送省民政厅。对于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相关县级民政部门。
5.认定。省民政厅对市级民政部门报送的材料汇总终审后,将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名单递交市级、县级民政部门和定点服务机构,定点服务机构将根据工作计划和安排与有关县(市)民政部门进行沟通,具体实施本年度“龙江爱心助残工程”项目。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告知相关市级民政部门。
【小帮手温馨提示】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提前了解好相关政策,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流程进行申报。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者专业人事,以便获得更好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