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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诉源治理故事 | 此心安处,是司法温度
2023-10-13 09:44:29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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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如何围绕“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全方位治理?怎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我们邀请每天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奔走在田间地头的办案法官,拿起手中的笔为我们讲述Ta身边的诉源治理......

  “佟法官,被告公司给你送锦旗来啦!”听到书记员的喊声,我从一堆卷宗中抬起头,昨天刚刚结案的被告公司负责人拿着一面锦旗,走进我的办公室,此时,我正在做他们的案件总结。

  我叫佟智慧,是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一名法官。4月初,我接收了两起涉及三家企业的民事纠纷案件。该纠纷发生在2021年,鹤岗市某公司工作人员以公司做优惠活动为名私自与两家民营企业签订醇基燃料预存合同。后该公司因故停止供货,双方沟通未果,这两家民营企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鹤岗市某公司诉至金林区法院。

  了解案情后,我意识到,涉及的三家企业都是受害者!

  目前三家企业均在正常经营中,生产销售规模较大、盈利情况较好,前景可观。

  

  如何能寻找到调和纠纷的最优解?如何能减轻企业诉累,为其提供又快又好的司法服务?如何能保持好三家企业乃至地域间的合作交流关系?

  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地方民营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若能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双方纠纷,对三方企业来讲是双赢!

  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和微信联系,我向三家企业的负责人阐明普通诉讼程序和诉前调解对企业经营的利与弊,引导原、被告选择诉前调解解决问题。

  

  起初,被告对两家原告均有意见,不同意他们的调解方案。我们多次与企业协调,告诉他们,我们能够感受到三家企业的蓬勃与活力,国家有优化营商环境的好政策,法院也愿意帮助企业快速解决问题,不能因为一次纠纷,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三家企业可以坐下来,商讨解决问题、共同发展的办法。

  经过多次沟通,被告态度有所松动,承认此次纠纷的源头属于其在企业管理上的疏忽,愿意承担责任,同意调解内容。

  经过一天的奔波,三家企业最终达成和解方案,签定诉前调解协议书。

  4月16日,在我们的监督下,被告履行了协议内容。

  一天的时间,两个城市间的奔波,三家企业间的周旋,黑色法服带去的是勇毅为坚的法律威严,金色法徽送去的是服务为民的司法温度。

  在法院工作的8年,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从法官助理到法官,我接触了形形色色的案件当事人,最让我心安的,是主动走入当事人内心深处,用心、用情、用力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