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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自带酒水不开发票应不应该?
2008-01-10 13:50:5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黄青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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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0日电 消费者向商家索要发票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有些商家却以顾客自带酒水为名拒绝支付发票。

  2007年12月31日,张先生在哈尔滨道里区某四川美食广场宴请朋友。张先生自带一瓶白酒,一服务员告诉他:酒店规定不许自带酒水,否则,不开发票。尽管张先生与服务员一再交涉,店方仍坚持自带酒水不开发票的原则。

  近年,因自带酒水引起的纠纷很多,很多酒店以自带酒水为名限制顾客打折、享受特价菜品、拒开发票等。张先生的遭遇并非偶然,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黑龙江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先生认为,商家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不但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而且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道里区地税局工作人员许女士说,商家不给消费者开发票是偷税行为。消费者如遇到这样的事情,可向税务部门举报。税务部门将对举报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该酒店一负责人表示,这名服务人员的做法是不对的,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以后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