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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今领经适房 原办法取得购房 补贴仍有效
2008-04-01 08:53:5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任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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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从今天起正式实施。凡是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8940元)、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均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从今天起,市民可到所在区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并填报申请表。

  据介绍,3月29日,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正式对社会公布,道外区、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分别设立了咨询热线,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南岗区负责接听热线的同志告诉记者,电话几乎是放下就响,一上午接听的电话有上百个,连中午都没有休息。道外区的情况也是如此。打来电话的群众多是询问到哪去领申请表,领取申请表有什么要求,以及自己家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申请标准等。目前,全区17个办事处都已将“哈尔滨市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核准表”领回,发放申请表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松北区虽然人口相对较少,但咨询政策的人却不少,申请标准公布当天,就不断有人打电话咨询,而昨天一上午,该区就接听了四五十个咨询电话。记者试着拨打了十几次道里区、香坊区的热线电话,始终因占线无法打进。记者从道里、南岗区的几个办事处了解到,目前发放申请表的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据了解,《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后,市政府2003年12月24日发布的《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各区政府停止受理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原办法的最终核准情况将于4月15日前上报市房产住宅局。按原办法取得购房或补贴资格的家庭,在原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超过原有效期的资格作废。

  哈尔滨市是从2005年6月起启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批工作的,共有1.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获得了购房资格。同时,实施政府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先后确定了泰山家园小区、工农大街小区、军转小区、香木小区、工农小区、宜居家园小区等8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面向获得购房资格的中低收入家庭销售。其中,通过公开摇号,1119户家庭购买了泰山家园小区、工农小区及宜居家园小区住房,价格比周边住宅项目约低600元至1000元/平方米。

  2006年3月,哈尔滨市对经济适用住房运作方式又进行了一次重大创新,出台了《哈尔滨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暂行办法》,变原来的“暗补”为现金“明补”。经过积极努力,按照补贴对象“摇号轮候”和补贴资金“市区共担”的原则,两年来哈尔滨市共筹措资金1.2亿元,为3732户中号申请人每户发放了3万元现金补贴。去年,哈尔滨市继续推进政府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全年开工建设规模67.2万平方米,竣工31.4万平方米,提供经济适用住房3739套。

  今年哈尔滨市将新增经济适用住房受益户3000户,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不低于住宅建设总量的18%。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