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解决消费纠纷“不出店” 哈尔滨市推行和解制度
2008-05-27 10:20:3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林安林 胡玥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5月27日讯 日前,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在哈尔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商服单位建立推行的“消费纠纷和解制度”,力求使消费者解决消费纠纷可“不出店,不隔夜”,效果良好。

  哈尔滨市消协制定建立的《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商品和服务消费纠纷和解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市消协将与相关单位签订“和解制度协议”,协议中要求该单位在机构内设立专门的“和解服务站”,选聘在消协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调解工作,并公示政策法规、赔偿事宜等,倡导企业“积极和解、主动赔偿”的意识。协议中确定了和解时限,一般消费问题力求当日解决,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和解;复杂问题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和解。超过时限不能和解的,可通过消协或行政部门来解决。如果消协接到没有正确运用“和解制度”处理的投诉,将通过警告、通报批评等方式将该单位予以曝光。

  据市消协宋秘书长介绍,建立“和解制度”后,消费者可直接到企业内的“和解服务站”投诉,“不出店,不隔夜”解决问题。目前“和解制度”已在哈尔滨市两家大型商场试行,试行一个月内,两个商场内七成以上的普通消费纠纷当日就得到了解决,消协接到的关于两个商场的投诉也明显减少。目前,消协正在全市积极推广此项制度。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