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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出台《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意见》
2008-06-05 13:59:1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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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5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尔滨市进一步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意见》近日出台,规定由劳动、公安、民政、建设、城管、房产住宅六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从八方面分工负责劳动力管理工作。按规定,哈尔滨市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将在流动打工人员集中地建零工市场,政府部门还将对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外出务工严格控制,防止违法用工行为发生。

  流动打工人员集中地建零工市场

  按照《意见》规定,针对农民工及流动打工人员集中地,哈尔滨市将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小区设立不影响交通和公共秩序、竞岗有序的零工市场,并设立农民工引导员,逐步将自发形成的劳动交易场所内的农民工及流动人员引导到市场。劳动保障部门还将牵头组建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援助服务中心,公布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经审批合格的群团、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名称及办公地址,引导求职者到正规职介机构求职。

  特殊群体外出打工依法控制

  对智障人员、残疾儿童、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和贫困家庭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人员,《意见》规定,劳动力输出地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组织要进行摸底注册,及时提供救援和帮助,严格控制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外出务工。对查处和打击职业介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中解救出的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也要妥善安置,并帮其寻找亲属返乡,防止再次发生被拐骗或走失事件。

  不重视农民工生活环境将受罚

  哈尔滨市还将严查建筑行业的违法欠薪行为。对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及批准开工报告而擅自施工、不按照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不落实建设资金导致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建设单位依法给予停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对拖欠工程款、拖欠工资以及不重视农民工生活环境状况的建设施工单位,将依法在招投标、企业资质、信用评价等方面予以惩戒和处罚;因拖欠工资导致集体停工、罢工的、信用评价时将一票否决,不得参加新项目招投标,并在企业资质、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惩戒。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