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8日讯 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日前对全市500户城市居民家庭进行抽样调查显示,哈尔滨市上半年人均消费性支出为5029.7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八大类商品消费支出呈现“五升三降”走势。
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为7407.8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065.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4%;人均家庭总支出为6025.7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8%,其中,人均消费性支出5029.7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
调查显示,在居民生活支出的八大类商品中,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居住、衣着、食品、医疗保健等5类支出呈上升趋势,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交通通信3大类有所下降。其中,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403.50元,比去年增长73.9%,占人均消费支出比重8%,居增幅首位;而受车用燃料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居民人均交通支出同比下降12.6%,达143.06元。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