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17日讯 黑龙江海事局与吉林地方海事局日前在哈尔滨签订《吉林和黑龙江二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备忘录》,与吉林海事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共同监管水上交通安全。
双方就搜救工作的联系、通报制度,以及对相邻水域发生的重大水上险情,应一方的请求,在险情发生地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下,另一方搜救机构应积极进行应急支援,组织力量协同开展搜救工作等问题达成共识。
在今年早些时候,黑龙江海事局与内蒙古地方海事局签订了《内蒙古、黑龙江二省(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备忘录》,至此黑龙江水系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全面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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