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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收取餐具消毒费属于重复收费 消费者有权拒付
2008-10-28 14:00: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邵去凯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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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8日讯 (邵去凯 记者 杜筱) 在酒店就餐时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为餐具消毒买单的情况。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认为,餐饮企业向就餐消费者提供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饮业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另行收到消毒费属于巧立名目重复收费,有的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因而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消毒餐具,也有权拒绝为餐具消毒“买单”。

  据了解,餐饮行业提供配套服务另外收费或者不提前明示收费的情况在黑龙江省有蔓延的趋势。一些餐馆只提供收费消毒餐具,不提供免费消毒餐具,顾客要为每套餐具消毒支付1元至2元的消毒费。消费者所遇情况大抵有三种:一是经营者告知额外收费而消费者接受;二是消费者拒绝而要求经营者提供免费餐具,从而发生纠纷;三是消费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支付了这笔费用。对此,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此行为特别是第二和第三种情况,属于巧立名目重复收费,其中有的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因而消费者即便使用了消毒餐具,也有权拒绝为餐具消毒“买单”。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认为,餐饮企业向就餐消费者提供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饮业经营者应尽的义务,是消费者接受餐饮服务的前提。有关法律法规明确:餐具、饮具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饮经营者作为餐具消毒这一法定义务的承担方,另行收取餐具消毒费,显然违反上述法律。部分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期以来向消费者提供的正常配套服务改为另行收费,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同时,众多消费者在就餐时为了避免与经营者发生冲突而被迫接受餐具消毒费,也使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害。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呼吁广大餐饮经营者停止餐具消毒另行收费的不合理做法,努力提供文明、优质的餐饮服务,与广大消费者建立和谐的消费与服务关系。同时也告知广大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不明示或不事先告知餐具消毒单独另行收费的情况下,你完全有权拒绝支付餐具消毒费。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