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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保卫人员即日起需持证上岗
2009-01-16 11:15: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秦雷 黄松林 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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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6日讯 即日起,哈市凡新从事保卫职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已经在岗但无保卫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卫人员,可以通过培训和考试,晋升更高职级。

  据悉,哈尔滨市施行的保卫人员职业标准,将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职业资格初级保卫员、中级保卫员、助理保卫师、保卫师、高级保卫师5个等级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取得保卫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的待遇将按人事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