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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初二男生“鬼屋探险”溺亡 地下室积水十年
2009-02-11 07:33:2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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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1日讯 2月9日(正月十五)元宵节这天,本是合家团圆的日子。哈尔滨市新阳中学初二学生、13岁的靳博智和堂弟在道里区福同街38号门市房地下室结冻的冰面上玩“鬼屋探险”游戏。没想到走了3米多远,靳博智脚下的冰面突然碎裂,他一下子掉进了冰冷的积水中……

  1 曾经幸福的三口之家

  10日上午,记者来到道里区共乐小区32号楼靳博智家。一屋一厨的房间仅有20多平方米,地上没来得及清理的黑鞋印让整个屋子显得很脏乱。十几平方米的卧室一进门便是张双人床,靳博智生前每天都和爸妈挤在这张床上。

  此时,靳博智的父亲靳占明呆呆地坐在床边,茫然地望着窗外。爱人刘玉琴仰躺在床上,脸上满是泪痕。靳博智叔叔、姨夫正在安慰靳博智的父母。

  今年49岁的靳占明1983年在哈市二运汽车公司第二分公司上班,是一名装卸工人。1993年,靳占明经人介绍与爱人刘玉琴相识。当年,靳占明所在的平房动迁,两人便在道里顾乡租房结了婚。那时的刘玉琴没有正式工作,只在附近打零工。

  1996年3月1日,靳博智出生了。这个小生命带给靳占明和爱人无限的快乐和幸福。“工作再辛苦,一看到儿子,就什么烦恼都忘了。”回忆和孩子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靳占明的眼睛湿润了。

  1996年12月末,靳占明一家搬进了共乐小区32号楼的新居。那时靳博智还小,一家三口住个一屋一厨还挺宽敞的。

  “小智很听话,或许是知道家里条件不好,孩子从没让我们为他的学习操过心。”靳占明沉默了一会接着说,他2004年下岗后,两口子在附近市场靠卖袜子维持生活。因为家里条件一般,孩子没有上过任何补习班,但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寒暑假里,孩子每天在家学习、写作业。爱人很疼孩子,舍不得让小智干家务活儿,但孩子一闲下来还是抢着干。

  2008年寒假,靳博智每天在家写作业,偶尔和小伙伴出去玩。2009年2月9日元宵节那天,一家人吃完饭后,靳占明见孩子呆着没意思,便让孩子找住在家附近的堂弟一起出去玩,没想到这一去竟成了永别。

  “要是我们不让他出去玩就好了。孩子回不来了,再也回不来了……”刘玉琴拿起儿子的照片,喃喃自语着,忍不住又哭了起来。照片上的小男孩身高约1.65米,运动T恤、七分裤、浅色运动鞋,清秀的面庞上挂着灿烂的笑容。翻开靳占明一家的相册,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记录着孩子的成长历程。幼儿时嬉戏的场景,上学后拿着玩具手枪……“家里没多少钱,不能总带着孩子出去玩,照相的机会也不多。”靳占明说,现在只要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孩子活泼的样子。眼睛累了,心也累了,但他和爱人不想睡,也睡不着……

  2 “鬼屋探险”陷落冰窟

  看着大人们伤心,坐在屋子角落茶几旁的一个小男孩忍不住啜泣起来。他叫靳雷(化名),今年12岁,是靳博智的堂弟。靳明和靳博智同在新阳中学上学,是初一的学生。事情发生当天,他目击了靳博智不慎踩破冰面落水的全过程。

  “小哥哥(指靳博智)说,一到冬天,他就和同学来地下室‘探险’,可能是因为地下室很暗,他们都叫这个地下室是‘鬼屋’。如果不是我的脚扭伤了,我可能会和小哥哥一起进去‘探险’……”靳雷说,那天他俩出门后一时不知道去哪玩。小哥哥想了想很神秘地说,要带他去一个好玩的地方,比比谁胆大。两人来到福同街38号的地下室,沿楼梯朝下面走去。“地下室入口前的冰面很结实,我和小哥哥站在入口往里看时只觉得里面阴森森的。地下室里有窗户,还能有点光。小哥哥看了会儿便猫着腰进了地下室,蹲着往里走,边走还边叫我跟上。”由于靳雷的右脚扭伤了,没法蹲着走,只能探着身子往里看。此时,靳博智边回头招呼靳雷,边继续前行。差不多走了3米远,突然“咔”地一声脆响,靳博智脚下的冰面一下子碎了。“救命,救命……”掉进积水中的靳博智挣扎着呼救。

  靳雷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他边喊救命,边朝地上跑去……“我刚冲上来就看到一个叔叔,我赶紧拉住他说,我哥掉进地下室的冰窟窿里了,快救救他。”靳雷告诉记者,当时那个叔叔说让他放心,他在这里想办法,并催促靳雷赶紧回家找大人来。

  靳雷飞快地往家跑去,十几分钟,当靳博智一家赶到现场时,那个叔叔已经不知去向了。地下室内听不到一点声音。靳博智一家赶紧报警。

  “我想小哥哥,他没了以后过节再没谁能和我玩了。”说着,靳雷低下了头。


  3 出事地下室积水十余年

  10日10时许,记者再次来到靳博智出事的地下室前。这个地下室所在的共乐小区8号楼是一栋8层居民楼,居民楼整体较福同街街面低了约有半米,居民楼一层都是门市房。地下室与一层门市房地面相差两三米。靳博智溺水身亡的事故发生后,地下室楼梯入口已被人用一块揭示板挡住,透过一旁的铁栅栏只能看到地下室门口。此时,门口的冰面已全部融化。几名居民站在地下室前议论着。

  “早该封住这个地下室楼梯口。”住在共乐小区44栋的梁先生说,这个地下室常年积水,夏天从这过还能看到水里游的小虾、小鱼。可能是为了防止行人不小心掉下去,正对着地下室门口的一侧安上了一排铁栅栏,但楼梯入口却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一位30多岁的妇女领着孩子从这里路过,听到人们议论也凑到地下室附近看。“太可惜了,这么小的孩子就这么没了。不知他爸妈得伤心成什么样子。”妇女一边惋惜着,一边教育孩子说,以后可别淘气了。一旁的孩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附近的居民说,这个地下室的积水有10多年了,一直没人管。要不是出了事,地下室楼梯口不知要敞多久。

  70多岁的王大娘说,地下室的积水一年到头就没断过,明知道有危险为什么不在楼梯入口安个栅栏。如果早点注意,孩子根本不会出事。

  据附近的居民讲,10年前这个地下室里就淹死过两个孩子。但记者并未从有关部门得到证实。

  4 地下室还没找到“主人”

  事发现场,一些居民认为新阳物业在这起事故中应承担管理失职的责任。对此,新阳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1996年接管该小区时,包括发生事故的共乐小区8号楼在内的6栋居民楼属于铁路房产,由铁路部门自行管理。根据公司了解,8号楼地下室的产权属于承建单位“哈尔滨南光置业有限公司”,后该公司将该地下室抵押给了哈市某银行。1999年,该银行曾与南光置业协调对地下室积水进行抽排。

  该工作人员强调说,8号居民楼包括地下室都未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不在物业管理范围内。事情发生后,孩子的家属也曾找过他们,想为这起事故讨说法。但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责任不在物业公司。家属目前应先找到地下室的房屋产权人。

  靳博智溺水身亡后,道里区安全办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区安全办副主任黄立军表示,事情发生后他们兵分三路处理此事。他们已找到小区物业公司、承建单位等相关方对房屋产权进行调查,并协调街道办事处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目前,事故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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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