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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府9日起向全社会征集2010年立法项目
2009-04-09 10:36:1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姜艳丽 何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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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讯 经哈尔滨市政府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自今日起向全社会征集2010年立法项目。市政府法制办建议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项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

  征集项目分三类

  据介绍,此次征集的立法项目分为三类:一类正式项目,为拟提请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和市政府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二类为预备项目,具有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条件成熟,可在2010年完成的项目;三类为调查研究项目(主要是指通过调查研究、咨询论证等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立法项目)。

  民生为重点

  市法制办建议,社会各界提出的立法项目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市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目标,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建议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的同时,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方面。

  征集截至7月底

  据了解,市政府法制办将按照条件成熟优先安排原则。对已列入2009预备项目,所涉及的方针、政策和管理体制已经确定,具备立法条件的项目,应当按2010年立法正式项目提报;对已列入2009调研项目,具有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条件基本成熟的,可以作为预备项目提报;对一些虽工作需要但条件尚不完全成熟的项目,可以列入调研计划,为下年度的滚动立法做准备。单位和市民提出立法建议可以于2009年7月30日前通过书信和电话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