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科教·就业  >  就业
搜 索
省委宣传部及所属单位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09-07-08 06:52: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及所属单位

关于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东北网7月8日讯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及所属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左右,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政治可靠,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

  2、报考机关行政编制主任科员以下人员,须具有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报考事业单位研究人员,须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4、身体健康,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考职位

  (一)省委宣传部机关(机关行政编制)

  职位:文字综合岗位3名

  所需条件:具有较好的思想理论基础,掌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两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和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经济管理、哲学、中文专业。33岁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曰以后出生)。

  (二)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

  职位:文字综合岗位2名

  所需条件:掌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了解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两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和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文科类专业,法学、社会学专业优先。33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省互联网宣传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

  职位一:文字综合、研究岗位4名

  所需条件:了解掌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有较丰富的互联网知识,熟悉网络信息或网络评论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研究能力,有两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和经历,具有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职位二:专业技术管理岗位1名

  所需条件:了解掌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方针政策,熟悉和掌握网络应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有较丰富的互联网知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两年以上从事计算机或网络管理技术、网络新闻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优先。理学电子信息科学类、工学电气信息类、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33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曰以后出生)。

  (四)省作家协会文学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职位:文学研究岗位2名

  所需条件:掌握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取得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专业博士学位,在本土文学研究方面成果丰厚。具有两年以上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研究或高校文学院工作经历。政治面貌不限。4O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可以以组织名义推荐报名,也可以以个人身份自荐报名。每个岗位报名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取消。

  2、资格审查。按照《公务员法》要求和本《公告》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业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面试。按l: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招考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

  5、考察。以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进行综合排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到其单位进行考察。根据竞争择优、优中选优的原则,如果考察中个别岗位人选能力素质达不到录用标准,可不选或少选用。

  6、体检。由省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7、借调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依据岗位要求商现工作单位确定借调人员,分配到各个岗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

  8、正式调入。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四、咨询及报名相关要求

  1、电话咨询时间

  7月8日至7月10日,每天8:30—11:30,13:30—17:00。联系人及电话:

  省委宣传部:刘冰(0451-53642882),张春锋(0451-53641060);

  省精神文明办:刘淑华(0451-53647999);

  省网宣办:张延明(0451-82267991);

  省作协:李滨庆(0451-82300456)。

  2、现场咨询及报名时间、地点

  7月13日至7月18日,工作时间及联系人同上,联系电话:53626512总机转8502、8503。

  省直机关招待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2号)502、5O3房间。

  3、报名材料

  (1)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工作证原件、国家公务员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

  (3)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相关证明材料(调研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工作方案等);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2009年7月8日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