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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整治“霸王条款” 为消费者挽回万元经济损失
2009-08-13 10:03:29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景旭 廉玉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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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3日讯 全市启动清理整治“霸王条款”的专项执法行动后,市工商局合同科会同龙沙工商分局率先出击,对辖区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行业中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的“霸王”行为依法进行了监管、查处。

  8月4日,工商人员在对迈特广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扶梯管理规定》中“老人、孩子乘坐扶梯,出现安全问题后果自负”的条款违反了《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属霸王条款,工商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检查中,工商人员还发现迈特广场三楼女人街服饰张贴有“折扣商品不退不换”的店堂告示,告知店主以“打折”、“季末清仓”、“促销”、“狂甩”为借口宣称产品无“三包”属霸王条款后,责令其立即改正。

  据介绍,自开展整治“霸王条款”行动以来,龙沙辖区大部分商业及服务企业能够自查自纠,不少经营业户主动撤消了“霸王条款”,但仍有部分商家的店规、行规中存在不合法、不公平、不合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的“霸王”现象。对此,工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均向违规业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龙沙工商分局还特为龙沙区各大市场、商场统一定制了含有告知经营者、消费者内容的工商警示牌,小小警示牌既规范了商家“霸王”经营行为,又使消费者明示了自己的权益。

  据了解,开展“霸王条款”整治行动三周来,龙沙工商分局共检查业户313户,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出动车辆33台次。责令限期改正7户,其中:强制消费“消毒餐具”2户;张贴霸王条款店堂告示2户;明示“谢绝自带酒水”2户。同时,分局还通过受理消费者有关“霸王条款”的投诉,依法挽回了消费者的权益。截止到目前,共受理了有关“霸王条款”的投诉1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万元。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