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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将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可网上异地办理身份证
2009-09-20 15:21:02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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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0日讯(记者 王凌霞)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部门了解到,哈尔滨市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农民工评为市及市以上劳模本人及家属可落户,哈尔滨籍居民可通过网上异地办理身份证。

  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哈尔滨将推行建立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的改革。通过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居民户籍身份平等一致,影响农村人口各项政策进行调整,促进消除哈尔滨市二元结构和城乡差别;推行建立暂住证“一证通”制度的改革。通过改革使在我市务工经商的暂住人口享有我市城镇居民相关待遇,为吸引更多的外地人员来我市务工经商,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农民工在哈尔滨落户政策放宽

  放宽农民工劳模在哈落户政策,评为市及市以上劳模的农民工,其本人及家属可在哈落户(没有产权住房的允许其家庭住址登记单位详细地址);放宽在哈购房落户政策,既可为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在哈落户,也可只为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办理在哈落户。

  可网上异地办理哈尔滨身份证

  哈尔滨将健全完善户籍窗口政务公开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将“落户指南”、“办证须知”、“工作流程”等发至办事群众手中;设立落户咨询热线(87661537)、办理身份证咨询热线(87661662)和人口信息查询热线(87663787),工作期间随挂随通,并做到解答咨询留有民警姓名和联络方式、受理事宜留有公安机关回执清单、办结事宜留有对办事群众的征求意见;实行户籍窗口工作加时制和特办快办制,除正常工作时间外,每周六为群众开通办理身份证业务,为丢失补领身份证的群众提供快制速递业务,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身份证的群众提供亲属代办业务。并在分局户籍窗口增设服务项目,为因设备故障窗口工作无法运行的派出所辖区群众及时办理身份证,将人口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周期由一周缩短为3个工作日,确保新落户人员和户口主项信息变动人员能够及时办理身份证。

  开展现场办公,适时深入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整建制搬迁至哈的企事业单位和失地农业人口所在地进行现场办公,集中人力、集中时间,为群众一次性解决批量性的落户、转非问题。

  开展登门服务,采取“三走进”的服务措施:走进校园,为临近高考学生办理身份证;走进用工单位和出租房屋,为暂住人口等进行登记、办理《暂住证》;走进残病人、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家庭,为其采集人像、代办身份证及其它户籍业务。

  开展网上服务,实现网上公开、网上下载。完善全市户口迁移网上办公“一站式”服务措施,将通过黑龙江省公安厅设置的二代身份证异地传输图像网址(HTTP://10、112、33、33),在网上开展跨地域式的办理身份证业务,为在异地的哈籍群众办理身份证提供快捷服务。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