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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五七工、家属工”养老金发放 每月413元
2009-12-17 08:27:57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 于 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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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2月17日讯  齐齐哈尔市“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已经进入个人承担部分缴纳阶段。参保人员须一次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所有符合范围并参保的“五七工”、“家属工”就可领到每月413元的基本养老金,并已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计发。

  据介绍,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以“统账结合”后历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含按2008年工资基数趸缴两年部分),共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6474元。按照这一缴费额度,根据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368元/月;鉴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都已经领取了45元/月御寒津贴,这部分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后也应当享受这一待遇,因此这部分人员纳入后实际核定基本养老金标准为413元/月。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在指定的银行办理存折或银行卡,并按月将基本养老金划拨到户。

  对于各级政府和中直行业、系统企业给予个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额度20%后,个人仍然缴不起费用的人员,可采取银行贷款的办法解决,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最低基准利率执行。个人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为扣除财政及企业补助20%后,实际应当缴纳费用部分的70%。以75周岁以上人员需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0000元为例,其中财政及企业补助20%部分为2000元,70%贷款额度为8000×70%=5600(元),个人现期缴费为2400元。贷款要按月扣款还贷,按照相关协议规定,还款额度本息相加原则上为基本养老金标准的50%左右。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