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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师资格认定补修课笔试23日举行 严打作弊
2010-01-04 08:29:5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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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社会人员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课程的笔试,将于1月23日进行。据悉,黑龙江省将坚决打击违法违纪现象,除了对雇用“枪手”代考的考生进行考试纪律处理外,还将协调有关部门对“枪手”进行必要的处理。违规情节严重的考生,将取消其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全省通报,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和申报教师资格,并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地)和各高校要防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的现象,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盗窃、传播、出售考题和考卷案件。对于考场集体作弊案件,除处理违纪应考人员外,监考人员、主考等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在全省通报。对于串通考生作弊的考务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查处。

  据介绍,如果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旁窥、交头接耳、打暗号或手势、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等违纪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使用通讯设备,由他人冒名代考,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其当年参考的所有考试科目的成绩。

  省教育部门强调,巡视员、主考、副主考、监考都要佩戴胸章进入考场,其他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考场。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前1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由监考教师严格核对考生准考证、准考证存根、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

  据了解,此次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制试题、印制并发放试卷、组织评卷,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3日,各科考试具体时间:8时-10时,教育学;10时30分-12时30分,心理学;14时-16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

责任编辑:侯巍